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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2017-03-16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二、三级
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且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和《吉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对申请人员业绩成果和资格进行审核。
(三)学校召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评审会,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集中评议,投票确定推荐人选。
(四)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上报省人社厅。
(六)上报后事宜按省人社厅具体安排执行。
四、申报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
(二)待岗、离岗以及长期病休等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岗位申报。
(三)对参评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要严把质量关。若出现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其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参评上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期间受到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人员上报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2016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或《2016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填报,同时报送电子版(以“申报级别+本人姓名”格式命名)。
申报表中“获得成果奖”、“获得荣誉奖”只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填写与申报条件无关项目。“获得成果奖”要写清楚所获奖项时间、名称、奖项等级及本人排名;“获得荣誉奖”要写清楚所获称号时间及名称。
2.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述职报告一式五份(10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受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来在本职本岗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业绩贡献及相关荣誉等;
3.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须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并标注页码(不得超过15页)。
(二)材料上报
申报人员请将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于2017年3月17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夏兰 联系电话:85541025

人事劳资教育处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吉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附件3:《2016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4:《2016年度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