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国家各项工资、绩效和保险政策,制定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并执行。
2.负责教职工各类保险、保健的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工伤(工亡)认定、工伤鉴定、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等工作。
5.负责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工亡人员遗属生活费等待遇的申领发放工作。
6.负责教职工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丧葬费、抚恤金、精退职工救济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发放工作。
8.负责派遣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9.负责各类工资数据上报、工资类证明出具等工作。
10.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