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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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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3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8号)、《关于印发〈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交院院字〔2023〕1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下半年批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为A(国内外顶尖人才)、B(国家级领军人才)、C(省部级领军人才)、D(省域拔尖人才)、E(青年后备人才)五个类别,适用于在省内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一)申报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的全职人才;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2.申报B、C、D类不超过60周岁(以个人提交申报材料日期计算,下同);申报E类的技能人才不超过50周岁,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5周岁;申报A类年龄不限。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事业单位专职行政人员,曾受处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申报。

2.已评定人才但未满3年的,不得申报;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的人员除外。

3.2024年申报未通过人员本次评定不得申报,满1年后可以申报;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的人员除外。 对新取得相当层次业绩成果人员,需由用人单位书面报省人社厅同意。

二、申报时间

1.个人申报:9月8日前完成个人系统申报并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请于9月9日11点前报送至人事处300室,电子版发送至夏兰企业邮箱。

2.学校审核:9月9日至13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受理流程

1.人才分类评定采取网络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 申报电脑端: 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移动端:

2.人才办汇总申报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人员统一出具推荐报告,报省人社厅复审业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评定。

四、佐证材料

《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中涉及的业绩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以备案表或工资表聘任年限为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上传职称证及备案表或工资表;兼职工作经历提供聘任文件。

2.专著及教材上传封皮、版权页、CIP查询;规划教材需提供证明文件。

3.论文提供封皮、目录、CIP查询及检索证明文件(SCI、EI、知网等);核心论文知网检索需有年限及“北大核心”字样。

4.纵向课题提供结题证书;主持人非我校人员需同时提供课题申报书。

5.横向课题、成果转化提供结项证明材料及到款证明。

6.荣誉、奖项提供证书及相应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成果产出中的贡献,严禁夸大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虚报署名及完成人排序,或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成果。

2.请严格按照通知节点完成申报,逾期不能参加评定,责任自负。

3.创新创业成果内容填写要条目清晰,与佐证材料一一对应,并将佐证材料电子版做成一个PDF上传。

人:夏兰 联系电话:85540689

附件

1.关于印发《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人才分类定级材料册

3.个人网厅手册

4.移动端申报手册


人事处 2024年8月30日